♦♦♦限制登記♦♦♦
想辦貸款才發現自己的房子被做了限制登記,什麼是限制登記
限制登記是一個統稱,當你的貸款繳不出來,一段時間後,債權人就能向法院提出請求,要求《凍結你名下的資產,限制你任意變動,以防止脫產來逃避還款》,一旦房子或財產遭到限制登記,在債務還清、塗銷限制登記之前,將不能自由運用,必須優先用來償還債務。
預告登記
查封登記
假扣押登記
破產登記
禁止處分登記
信託登記
除了預告登記僅需到地政辦理外,其餘限制登記項目都要經過法院,法院在收到申請後,就會開始走行政程序:
債權人提出申請,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債權存在(借據、本票等)
法院確認債權存在
法院核發支付命令,當事人須在20天之內回覆是否有異議
若當事人無提出異議,債權人便取得執行名義,可強制執行扣押債務人名下財產。
如果對法院的判決有異議,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
提出抗辯,千萬不要以為因地址有誤,或故意不收信,沒收到法院文件就沒事,
無異議等於默認,法院的行政程序一啟動,想要解除限制登記就更難了。
想解除限制登記,有兩個方式:
1.和債權人討論還款方式,由債權人撤回申請:
債權人最終的目的也只是想回收帳款,如果能誠意和債權人討論還款方式,可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撤回限制登記。
2.提出相關證據,由法院判定限制登記不合理,撤銷判決:
比方說扣押的財產遠超過債務金額,若能說明暫時無法還款的理由,經法院認定成立,可由法院判決撤銷限制登記。
【有被限制登記的房子,還能貸款嗎】
對銀行來說,
產權不清的房子是無法申請貸款的,而對融資公司來說,只要能說明「預告登記」的正當性,仍有機會申請貸款。
如果限制登記已經塗銷,貸款會比較順利嗎?不會的,雖說解除限制登記的房子就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,但是銀行有一條內規:
一年內若有限制登記、
查封、
假扣押 的紀錄,是不能承作的,除非借款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佐證,此限制登記是合理且可以被接受的,但核貸與否的權利仍是由銀行決定,一般銀行還是不會承作這樣的。